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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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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广东版率先出炉 个税征收标准未明

广东省3月25日率先出台“新国五条”首个地方版细则,明确要求广州、深圳两市要在3月底前公布全年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的价格控制目标,但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税征收细则等内容并未明确。

  关于所得税,广东省相关文件仅表示,“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但并未细化如何征收的细则。

  文件同时表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但亦未进一步明确该四省市的具体限购政策。

  按照“新国五条”的要求,广东省明确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

  同时广东省还明确了2013年广东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并要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

  国务院办公厅2月26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新国五条”),明确省级政府负总责、城市政府抓落实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并明确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等内容要在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但二手房交易所得税等社会关注焦点,之后并未有中央部门明确细则,离3月底还剩最后几天,目前只有广东省出台了地方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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