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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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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允许期货公司IPO并试点资产管理业务

证监会日前表示,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下一步可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上市,但暂不适用现行借壳上市规定,暂不受理其借壳上市申请。

 

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门槛包括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最近两次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均不低于B类BB级,单一客户起始委托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等。

 

证监会表示,将从相对简单的“一对一”资产管理业务起步,在现行基本监管制度框架下开展业务试点,严控风险。待积累经验后,再扩大到“一对多”资产管理业务。

 

意见稿还提出,期货公司可与客户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资产管理费,可约定基于资产管理业绩收取相应报酬。期货公司应与客户明确约定,委托期间委托资产亏损达到起始委托资产一定比例时,期货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及时告知客户,客户有权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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