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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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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修订遭遇阻力:涉税信息提供办法未明确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6月7日公布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据财新网报导,自2008年启动修订工作以来,税收征管法的修订遭遇重重阻力,其中规定相关方信息报告义务,要求银行、公安、国土资源、住建部、海关等部门共享纳税人涉税信息,是此次税收征管法修订的最大阻碍。

  根据最终成文的征求意见稿,“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所掌握的涉税信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本单位掌握的储户账户、支付或计入该账户的利息总额、支付或计入该账户的投资收益及年末(或期末)账户余额等信息。”“涉税信息提供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但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以上规定过于务虚,没有力度。

  施正文表示,涉税信息提供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又给国务院一个空白授权。一方面,国务院什么时候能出台相关办法,取决于国务院的决心和协调能力,这难以判断;另一方面,授权以后权限会非常有限,国务院制定的办法仅仅是个行政法规,不能与上位法冲突,而涉税信息可能受其他法律的保护。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个人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将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的范围由“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扩大到包括自然人在内的所有纳税人,并规定可以对个人取得收入单位与纳税相关的账簿和资料进行税务检查。

  施正文表示,这点主要是顺应征管形势的发展,例如将来可能开征的房产税,要向自然人征收,如果没有强制措施,是很难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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