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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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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省市被列入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地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国家发改委气候司日前将13个省或市列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地区,并下发了相关的工作通知,要求入选省市在8月底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低碳试点实施方案报批。这意味着,一轮低碳城市建设潮可能很快将会启动。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0】1587号)中明确了这13个省或市分别为:广东、辽宁、湖北云南、陕西、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和保定。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还未对试点地区制定优惠或补贴政策,主要是对实施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具体操作由地方来实施。专家认为,试点地区的实施方案可能在系统性和执行性方面将面临很大挑战。

通知同时还明确了开展试点工作的5项任务: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WWF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计划主任杨富强表示,“(低碳地区和低碳城市的实施)方案应当超越经济中心论,不等同于低碳经济,其规划方案必须考虑全盘的规划,在产业之外,必须充分考虑生态的内容。”

他表示,“低碳试点方案不能仅仅做5年或者10年维度的规划,必须做好中长期的规划,比如到2030年和2050年。”这样才能避免低碳发展不因领导人的更替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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