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财经

境内金融信息服务备案编号:

【京金信备(2021)5号】

2024年11月22日

注册 / 登录

国务院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张高丽任组长

中国政府网6日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说,为加强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组长。

  通知明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知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1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肖 捷  国务院副秘书长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马建堂  统计局局长

  朱之鑫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志军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王 峰  中央编办副主任

  戴均良  民政部副部长

  王保安  财政部副部长

  宋 兰  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  工商总局副局长

  孙 波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

  徐一帆  统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徐一帆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4月29日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BT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帮助中心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公司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一区一号楼629

 

 

商务合作

周先生

Tel: +86-17743514315

Email: info@btimes.com.cn

官方微信公众号

领讯时代文化传媒 | Copyright ©️ 2024 财经时报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43396号-7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7380号 | 境内金融信息服务备案编号:京金信备(2021)5号

网信算备110106674807801230011号


声明: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BT财经尽最大努力确保数据准确,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