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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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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对部分药企展开成本价格调查

国家发改委3日宣布,为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价格及有关情况,及时制定调整药品价格,将对部分企业开展成本价格调查。

  此次成本调查延续了2011年规则细化后的企业实地调查和实际票据收集等关键项内容,涉及27家医药公司,不仅包括恒瑞医药、海正药业、人福医药等国内医药企业,也包括诸如安斯泰来、葛兰素史克等跨国制药公司。

  根据发改委公布的信息,调查将涵盖企业2012年度政府定价药品出厂(口岸)价格以及生产企业财务经营等基本情况,包括2010~2012年度连续3年全部药品生产、销售、成本费用及价格等有关情况,其中,国产企业准备全部政府定价品种资料,进口药品代理企业准备全部代理填报口岸价格的政府定价品种资料,而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组成调查组将在7~10月间到有关调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

  较之以往成本调查更细化的是,包括财务制度、财务报表、账簿资料以及与调查有关的各种凭证、票据、合同等都将成为核查内容。

  2007年2月,发改委颁布《医药价格工作守则(暂行)》,首次提出“制定药品价格必须经过成本价格调查”;2011年11月22日,在舆论对于高药价的质疑声中,发改委进一步公布《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

  根据《价格法》、《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现阶段我国对药品实行3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目前约有100种,占已批准上市药品数量的0.8%;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约2600种,占22%左右;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占77%左右。

  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格,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体制。在上述定价范围内,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及国家医保目录中的处方药,垄断生产经营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定价,约1900种。属于国家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及地方医保增补的药品,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约80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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