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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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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石油明年起均征消费税 调和汽油市场料遭打击

为打击避税行为,国税总局日前宣布统一对液体石油产品征税,并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规定表示,“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此前,纳入国税总局征税范围的液体产品有汽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溶剂油和润滑油,其中汽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0元;柴油、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0.8元;航空煤油暂缓征收。而调整后政策,将MTBE、芳烃、混芳等用于调油和化工原料的产品亦纳入征收范围,且亦按照1元/升来征收。

  这意味一些习惯通过变换油品名称(例如在汽油销售时开具MTBE的发票)来避税的石油炼化企业将无法再通过此途径避税,调和汽油的市场成本优势将遭到打击。

  卓创资讯分析师陈晴说,在原料成本优势减少的情况下,调油商只能挑选相对质量较好的调和原料,届时调油利润必然大跌,预计调油市场会有相当规模的萎缩。与此同时,“正规军”的成品油在市场上的占有率预计将大增,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在成品油供应上的“垄断”地位将更加牢固。

  目前,国内市场流通比较广泛的液体油品资源多为地方企业的产品,这些资源的用途85%以上基本用作调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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