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正式实施 海外代购时代走向终结?
2018年的最后一天,家住成都的林晓(化名)关闭了自己海外代购的微信号,从此告别了6年的韩国护肤品代购生意。两个月前,她就在成都双流机场被海关罚款接近万元,这也是她最后一次从韩国"人肉"带货。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开始正式实施。在此之前,海外代购一直处于法律灰色地带,迅猛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国内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监管。由于没有实体经营地址、经营执照以及第三方担保等多重原因,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的权益非常难以得到维护。
《电商法》的实施,无疑是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众多从事海外代购的个人却担忧是否还能生存下去,考虑自己是否需要转行等问题。海外代购时代是否真的要"凉凉"了呢?从业者又应该如何应对呢?
观望状态中 期待执行细节
"《电商法》对于海外代购的影响还没有真正显现出来,可能还需要等几个月。目前很多代购商都处于观望状态,通过朋友圈发产品信息也变得非常谨慎。"在日本从事海外代购的张凯峰(化名)告诉《财经时报》。
实际上,海外代购圈在去年整个下半年都处于紧张状态,海关罚款或扣货的消息不绝于耳,"人肉"带货的风险变得越来越大。去年11月,某位淘宝代购甚至被判走私罪,需要服刑10年。从某种角度上看,这些行动就是对《电商法》落地的预演。
根据《电商法》相关条款规定,海外代购个人如通过微信朋友圈或其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都被归类为电子商务经营者,而所有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技能从事依法无需去的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然而矛盾在于,通常营业许可的办理需要有固定的经营产所,但是个人海外代购基本只通过网络工作,这是否意味着以后海外代购必须要有实体办公地点呢?
为了明确《电商法》实施细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上个月初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我肯定是会遵守国家法律的,但是现在作为海外代购还没办法拿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张凯峰告诉《财经时报》。
随后,张凯峰解释说道:"12月底我到广州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询问营业执照的事情,但是工作人员告诉我还没有接到具体执行通知,目前微商还不能用网络经营场所来进行登记。"
之前,张凯峰还特意咨询了微店客服,得到的回复是如果微店商户没有自己的商业用地(固定经营场所),微店可以为其商户开证明,用这个证明即可向工商管理机构申请营业执照。
张凯峰最后表示,新法律才实施,很多细节还没有出来。一旦可以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自己会立马申请营业执照。
调整心态 业务转型
"我大概是4年前开始做代购的,当时利润率最高能到50%,之后几年利润率也基本维持在15%左右,我上学期间的生活费和学费基本就是靠代购赚的。"曾经留学马来西亚的王馨眉(化名)告诉《财经时报》。
王馨眉坦言,之前做海外代购之所以能赚钱主要是没有交进口关税,"人肉"带货的海外代购都是带着整箱的商品,价值远远高于个人免税额度。
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文件规定,中国公民回国免税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超出部分必须依法申报纳税。
现在已经到英国继续深造的王馨眉表示,现在国内海关非常严格,自己身边不少从事代购的留学生回国入境时都遇到过补交关税、甚至罚款。现在代购越来越难做是事实,还是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如果只是把代购当成是平时生活的调剂还是不错的。
在问及是否还会继续做海外代购时,王馨眉笑着回答道:"现在想以学业为主,我已经不打算再做了。"
另外,王馨眉认为,职业代购对于大多数个人来说基本已经是个"死胡同",以后赚钱的模式可能不再是以带货为主,而是为国内消费者提供实用可靠的消费信息,毕竟现在已经迈入知识付费时代。
天猫国际副总邢悦曾在接受《环球网》采访时表示,今后跨境电商平台才是国内消费者"海淘"的主要渠道。海外代购正在向"网红"型关键意见领袖(KOL)转型,他们会成为海外品牌于本土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桥梁,品牌商负责销售,代购则以是推广模式向品牌商收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