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财报瞬析】持股仅1.62%却成第一大预付对象,腾盾科创IPO惹疑

正在冲刺创业板上市的四川腾盾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盾科创”),其招股书(申报稿)中一组长期的巨额亏损记录与高度集中的采购预付款形成了极具反差的数据画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截至2025年末,腾盾科创第一大预付款对象为西百克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百克科技”),涉及金额高达1237.81万元,占全部预付款余额的17.06%。然而,该企业在工商资料显示的仅仅是腾盾科创子公司持有其1.62%的股权。尽管这笔交易规模不小,西百克科技却并未出现在腾盾科创披露的关联方名单之中。
与此同时,腾盾科创的另一大预付款大户——福建钜珑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钜珑”),与前身一家已注销的科技企业存在复杂的历史持股、地址及专利转移重合。在连续三年累计亏损约12.59亿元的背景下,这家无人机企业计划募资30.21亿元。IPO问询阶段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灰色地带”,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参股1.62%却成第一大预付对象,会计认定存疑
根据腾盾科创发布的招股书数据,其在生产与采购环节的大额资金流出呈现高度集中的特征。2025年末,腾盾科创对西百克科技的预付款余额跃升至千万元级别。但这笔巨额预付款的背景显得有些特殊。天眼查工商变更信息显示,腾盾科创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星途领航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星途领航”)直到2025年4月24日才正式进入西百克科技的股东名单,认缴出资仅为4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低至1.62%。入股不到一年,该企业便成为了腾盾体系内最大的预付款方。
在会计处理上,腾盾科创并没有将西百克科技纳入长期股权投资,而是将其列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与之形成反差的是,腾盾科创将雷盾电子、江西盛世华盾等列为联营企业及关联方,对其采购均纳入了严格的关联采购披露范围。这些被认定为关联方的公司,腾盾科创的持股比例普遍在3%至30%之间。其中,即便是对浩孚科技的直接持股比例仅为3.01%,但由于其一名董事是腾盾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然被列入关联方。
对于这种“低持股比例却有大额资金往来”的处理方式,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指出:“关联方认定不能机械套用比例,需要综合判断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包括董事委派、业务协议安排、人员交叉任职等实质要件。”如果无法解释商业合理性,此类大额预付款将面临监管层对利益输送的高度审视。
第二预付对象身世扑朔迷离:专利转移与注销前的隐秘
如果说西百克科技的问题是“认定标准模糊”,那么第二大预付款对象福建钜珑则指向了更为复杂的“主体演变”痕迹。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腾盾科创对福建钜珑的预付款余额达到了1143万元,占比15.75%。2024年末,腾盾科创对该企业的预付款也已达到1000万元。这两笔资金的源头可追溯至2024年10月,双方签订的一份价值2019.30万元的技术服务合同,该合同至今仍在履行中。
然而,福建钜珑的工商沿革却显示出明显的“切割”痕迹。福建钜珑原名福建科比特,成立于2023年4月。同年6月,三明市星旷壮钜贸易有限公司成立,由福建科比特持股30%。到了2023年11月,福建科比特退出,该公司随即更名为福建星旷壮钜,完成了从百货贸易向无人机制造的业务转型。
值得注意的是,福建星旷壮钜的股东结构——郑西钧、黄顺炳等人,又集中出现在了后来的福建钜珑中。二者还曾登记在同一地址,直至2024年11月福建钜珑才迁出。更引人关注的时间点在于2025年的年中。当年7月,福建星旷壮钜至少有5项涉及消防救援无人机的专利转入福建钜珑名下。仅仅三个月后,即2025年10月底,福建星旷壮钜决议解散并注销。而腾盾科创的大额预付款正是在福建星旷壮钜注销前后持续发生。
这种在“注销前完成核心资产(专利)转移,随后由同一批人马接手的新主体承接大厂订单并收取大额预付款”的模式,往往容易成为审计重点关注的对象。媒体多次联系相关当事人,但电话拨通后即被挂断。
三年亏损近13亿,IPO募资30亿能否解困?
无论是预付款的流向,还是关联关系的界定,其背后都折射出腾盾科创在当前阶段的财务压力。
招股书显示,在冲刺IPO前的三年里,腾盾科创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69亿元、-3.64亿元以及-4.26亿元,累计亏损总额接近12.6亿元。在自身造血能力尚未完全验证的阶段,腾盾科创此次IPO拟募集高达30.21亿元,其中高达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这种强烈的“输血”需求,是否与其上游极高的资金占用有关?目前,腾盾科创的IPO程序正处于深交所问询阶段。对于媒体报道中提出的关联交易及大额预付事项,媒体曾多次联系对方,但腾盾科创方面未作出实质性回复。
后续关注指标
随着问询函的落地,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以下三项指标的进展: 1. 深交所二轮问询函:是否会要求腾盾科创详细披露西百克科技的股权结构穿透情况,以及腾盾科创对其是否具有实质性控制权或共同控制。 2. 清算审计报告披露:福建星旷壮钜在注销过程中的清算报告及财产分配明细,尤其是专利过户定价的公允性。 3. 独立董事意见:针对上述大额预付款及关联交易豁免认定的专项核查意见,是否能提供充分的商业合理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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