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少100万,造假多两个期间:*ST清越逼近退市
9月1日晚,*ST清越(688496,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第二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9号):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拟处1.72亿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裕弟等4名责任人拟被合计罚款3050万元,并拟采取3年至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这份罚单比5月8日那份少了100万元。但证监会在听证、复核之后写进告知书的造假账本,反而比原来长了两年。
另一条线已经逼近终点。9月1日公司股票收于0.93元,总市值4.19亿元,已连续13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距离“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即终止上市、且不进入退市整理期”的红线只剩7个交易日。
听证会之后:金额小了,事实多了
把两份告知书并排看,能清楚看到复核留下的痕迹。
5月的13号告知书认定:2021年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虚增利润总额1065.49万元,占《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注册稿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21.72%;2022年度虚增4540.21万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04.58%;2023年上半年虚增4753.60万元,占比145.10%。公司拟罚1.7288亿元,4名责任人合计3300万元,禁入期4年至8年。
9月的49号告知书则新增2020年度虚增337.40万元(占招股书披露当期利润总额5.56%)和2022年上半年虚增2358.16万元(占比131.74%)两个会计期间,2022年度虚增额升至4711.56万元(占比108.53%)。按告知书分项相加,被认定虚增的利润总额约1.29亿元,比5月版的约1.04亿元多出约2600万元。罚款却是公司1.7188亿元、责任人合计3050万元。公司罚款的构成也第一次写明:欺诈发行部分按“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计1.6488亿元,对应8.244亿元IPO募资;信息披露违法部分为警告加700万元。
证监会在告知书中说明了变化由来:应当事人要求,机关于2026年6月18日、6月22日两次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后“进一步核查了相关事实并补充调取了证据”,经复核“对本案认定的事实、依据和量罚作出部分调整”,并重新进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也就是说,罚款下调不代表问题变小,更像是量罚的重新平衡;同期4名责任人中,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小波的罚款从750万元降至700万元、禁入期维持5年,时任监事会主席吴磊的罚款从600万元降至400万元、禁入期从4年缩短为3年。
对投资者而言,事实认定加严的意义远大于100万元差额。49号告知书把“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区间覆盖到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几乎贯穿整个IPO报告期;复核中还把穆欣炬的职务表述从“副总经理”上调为“常务副总经理”,把高裕弟的责任描述从“未审慎关注”改写为“知悉、参与、决策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
占比131%的那半年,公司其实不赚钱
手法本身并不复杂,就三类: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IPO阶段是芯片,上市后是显示模组),再加上一笔没有及时入账、也没有及时披露的补缴出口退税款4441.99万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真正说明问题的是比例。2022年上半年,招股书注册稿披露的利润总额里虚增部分占131.74%;2022年年报占108.53%。占比超过100%,意味着把这些调整剔除后,对应期间的真实利润为负。2023年半年报的占比则按“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计为145.10%,同样指向虚增额超过了当期账面数字本身。这家公司不是“多报了一点利润”,而是靠账面处理把亏损期间做成了可发行、可持续盈利的期间。
报告期本身也在滚动更新中不断被“污染”:2021年12月21日申报稿报告期为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2022年8月22日上会稿改为2019年至2021年,2022年11月11日注册稿更新至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12月23日正式稿沿用同一区间。每一次更新,都带着已经虚增的期间往前走。2022年12月28日公司以“清越科技”之名登陆科创板,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244亿元,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据每日经济新闻报迆,公司核心技术发源于清华大学有机光电子实验室,成立于2010年,曾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罚款先吃掉利润表,退市吃掉本金
正式处罚还没落地,会计上已经先兑现。公司在2026年半年报中按5月告知书口径把17,288万元(约1.73亿元)行政罚款全额计提为预计负债,并明确其“计入当期损益,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2.76亿元、同比下降16.26%,归母净利润亏损2.29亿元,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亏损为0.59亿元——两个数字之间约1.70亿元的缺口,几乎就是这笔行政罚款。一家仍在接单、仍在出货的显示器件公司,利润表被一张罚单重塑。
眼下投资者能抓到的救济主要是先行赔付。5月8日,公司收到广发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实际控制人高裕弟的通知,上述相关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已冻结清越科技募集资金相关账户,正在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开展调查,并将按“应移尽移”原则把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投资者保护机构将依法做好支持服务,后续信息可通过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网站专栏查询。
治理层面的信号同样已经出现: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张小波也已于2026年5月辞任财务总监。
接下来盯三个节点
一是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49号告知书仍属“事先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司也公告“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为准”。决定书一旦落地,是否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将由上交所依法认定。
二是面值红线的第20个交易日。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1条第一款第二项,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即由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且依第12.7.1条第一款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这条线不等待处罚结果,理论上会先于重大违法退市生效——留给二级市场的交易时间已经很少。
三是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实际规模与适格投资者范围。保荐机构、审计机构的执业责任目前仍处在调查阶段,赔付能覆盖多少损失,还没有可核对的数字。
从高校实验室走出的技术团队、国家级专精特新认定、三大业务产品线,*ST清越曾经拥有科创板最典型的那套叙事。最终把它推到退市边缘的,不是显示面板的价格周期,而是从IPO申报阶段就建立起、并在上市后继续沿用的一套“用账面调整换利润”的运作方式。
参考数据来源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处罚字〔2026〕49号)· 2026-09-02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9-02/1225542707.PDF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处罚字〔2026〕13号)· 2026-05-09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5-09/1225286764.PDF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2026-09-02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9-02/1225542708.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