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21人被点名,离岸信托个税清缴大限已过
10月22日,离岸信托个税新规90天过渡期的最后一天,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向晁某哲、王某婷等21名自然人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事由是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涉税事项核实及通知申报纳税。落款日期为10月20日——这些人在截止日期前不到两天才接到通知。
这并非孤立事件。早在今年7月2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1号),首次以专门文件形式明确: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及通过离岸信托取得收益,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
但从政策出台到第一批发税单落地,间隔了三个月。而现在,第一轮具体点名已经来了。
五项材料清单与两周窗口
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10月15日向孙某发出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提供的涉税材料包括五项:离岸信托协议或具有协议效力的相关文件;装入离岸信托的财产明细清单;离岸信托组织架构信息;离岸信托财务报表、运营收益和收益分配资料;以及相关的其他信息。如未设立离岸信托,需要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外文资料须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
怀柔区的通知虽未在公开报道中完全呈现原文内容,但同样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材料。第一财经了解到,多数纳税人被要求在15日内完成申报。
“五份文件听起来不多,但真正能准备的恐怕只有极少数人。”一位在北京从事家族办公室业务的人士表示。
“装入”与“收益”的双线课税
21号公告的核心逻辑,是把离岸信托拆解成两个应税事件。
第一个事件发生在“装入”环节。居民个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装入财产的,应缴未缴税款需在过渡期内补缴,不加收滞纳金。非居民个人的追溯期则是从2023年1月1日到公告实施之日。对历史存量,这是唯一一次免滞纳金的补救窗口。
第二个事件更为持续——存续期间的收益。对于2026年1月1日前存续的信托,不区分所得项目,一律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而2026年1月1日起新产生收益的,则按公告规定继续申报。
20%本身并非新税率——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对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本就适用该比例税率。关键变化在于,过去放在离岸信托架构里的钱,因法律执行力的模糊地带,很多人事实上从未主动申报过。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有一句容易被忽略的话:“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金额较大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延长追缴年限。”这意味着涉案金额特别大的个案,追缴时效可能突破常规限制。
多地同步发力,不只是纸上文章
北京朝阳区税务局的做法透露出执行层面的决心。
根据第一财经10月2日从官方渠道获得的信息,朝阳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组织了专项培训,建立“新老搭配、结对研学”模式。劲松税务所组建了两支专项工作团队——一支负责对接纳税人诉求,另一支由外语人才组成,专门处理外文信托文件的识别与核验。南磨房税务所的文章中提到“依托大数据,结合高净值人员涉税信息开展综合研判,筛查离岸信托相关疑点线索”。
北京本轮涉及五个税务所:第二税务所、雁栖税务所、渤海税务所、科学城税务所、龙山税务所。青岛方面动作更早,市南区税务局9月底就已向多人发出通知。
这种多地同步发力的节奏表明,离岸信托专项清缴是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的行动。
CRS数据终于进入实战阶段
离岸信托之所以能在过去长期游离于国内税务监管之外,核心原因之一是跨境信息壁垒。境外金融机构不向中国报送账户信息,中国纳税人也无法自动获取自己在海外的资产数据。
改变发生在中国加入CRS(共同申报准则)之后。自2018年起,中国与全球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金融账户信息的自动交换。一个在中国有税务居民身份的自然人,如果在开曼群岛、BVI、新加坡等地开设了信托账户,相关信息会通过所在国税务机关转交给中国。
21号公告的实施,标志着CRS获取的数据开始进入实质性的税务处理和追缴阶段。过去只是“掌握着这些数据”,现在是“拿这些数据来查税”。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信息积累,后者是行政权力的实际动用。
下一个问题:合规成本和替代方案
离岸信托市场反应已经开始显现。
一方面,维护成本正在飙升。除原有的海外律师、信托管理人费用外,新增了一个变量——税务合规成本。准备上述五项材料几乎必然需要聘请专业机构协助,仅翻译、整理和专业咨询费用,可能达数十万至上百万元。
另一方面,境内合规咨询需求快速膨胀。一些头部律所和税务师事务所开始推出专门的离岸信托税务合规服务产品。
值得警惕的是,合规成本上升是否会推动更多资金转向更隐蔽的灰色通道?已有部分人士在讨论替代方案,如境内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等本土化架构。但这些替代方案的法律保护效力与离岸信托存在本质差异,不能简单等同。
还有一个悬而未决的不确定性:各地执行尺度是否统一。目前尚无明确的罚款裁量标准和全国统一的处理细则。
几个可追踪的观察指标
未来两三个月内,以下指标值得关注:
一、后续批次通报人数。首批21人只是起点,取决于前期排查数据的积累速度。
二、已申报人员的实际补缴金额。目前所有公开材料均未披露任何个案的具体税额,这批数据将是判断政策强度的关键信号。
三、各地罚款裁量标准的统一程度。不同地区的处理结果若出现明显差异,可能引发对未来规则确定性的担忧。
四、境内家族信托业务的增速变化。高净值人群是否加速将海外资产转回境内架构,将直接反映在产品发行数据上。
离岸信托从“财富传承标配”变成“合规必修课”的过程已经不可逆。对曾经依赖离岸架构的人来说,真正的考验不在过去三年欠了多少税,而在未来如何重建经得起穿透审查的财富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