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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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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亿退场与一把新尺子:数据资产ABS急刹三个月

9月的第一周,3单数据资产ABS在项目状态更新中被同步标注为"终止",合计规模约42亿元。把它们与7月退场的"联储-申港-扬州融担1-10期"(30亿元)相加,正好是4单、72亿元——距离6月初监管就数据资产ABS向券商作出口窗口指导,满打满算三个月。

作为对照,今年1至5月,同类项目被终止的只有1单、1.93亿元。市场在等下一步规则,而一把"新尺子"恰好在此时进入公众视野: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指南》被媒体于9月7日集中报道,并将于2026年11月1日实施。

不过,当把这把尺子放回国家地方标准备案系统里逐一比对,"标准破题"的故事远比标题复杂。

一、三个月,72亿元的退场节奏

据财联社9月8日梳理,本轮退场集中在最近两周:一周内3单、合计42亿元申报终止,加上7月份退场的30亿元"联储-申港-扬州融担1-10期",监管叫停以来累计4单、72亿元排队项目出清。被点名的项目包括"江西信担-赣鄱1269数据资产1-5号""财达-财通-苏再担1-5期""财信-潇湘数据资产第1期"等。

72亿元这个数字本身不算大——在万亿级的交易所ABS备案盘子里近乎可以忽略。真正刺眼的是节奏:今年前5个月全行业只有1单1.93亿元终止,而最近三个月是4单72亿元,单次平均规模放大了十几倍,终止密度更是陡然抬升。

需要说明的是,截至发稿,沪深交易所的项目信息平台并未公开以"数据资产"为独立品类的统计口径,上述金额与单数仍属第三方媒体基于交易所项目状态的梳理结果,尚无法逐单回到交易所原始披露页面完成复核。这也是本文对数字保持谨慎的原因——方向是确定的,绝对值需要等权威口径

二、被叫停的从来不是"数据",而是穿了数据外衣的债权

如果只看项目名称,这批产品足够"新":原始权益人是担保公司、数据集团、地方金控,质押物写着"数据资产",募集说明书里满是数据确权、数据入表的表述。

但拆开底层看,多数产品的现金流并非来自数据本身的变现。据财联社报道,此类项目申报普遍把"外部增信+数据质押"当作通关密码,而底层资产实质仍是信托贷款、应收账款等传统债权,还款高度依赖城投平台主体信用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兜底。换句话说,数据在其中更多是"抵押标签",不是"现金流发动机"。

这恰好解释了监管的动作为什么是"暂停申报、窗口指导",而不是"定性违规、全面清理"。被否定的不是数据资产化本身,而是借数据之名,行变相融资套利之实——用一纸估值报告,把一笔本来不具备独立融资能力的债权,包装成创新品种从资本市场抽血。一旦数据本身不产生可归集、可验证、可穿透的经常性收入,"破产隔离"就形同虚设,风险最终仍回到主体信用和担保链条上。这与其说是资产证券化创新,不如说是担保业务穿了ABS的马甲。

也正因如此,部分发行人在被问询后选择了主动终止,而不是硬闯——直接劝退的成本,远高于自己撤材料。

三、尺子其实早就有:新标准真正的增量在哪里

市场普遍把"估值难"视为数据资产ABS的第一痛点,标准出台因此被寄以厚望。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指南》(DB52T 1902-2026)的登记信息清晰:由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技术归口,属于"方法标准",发布日期为2026年8月15日,备案日期2026年8月19日,实施日期2026年11月1日,状态为现行(即将实施)。媒体在9月7日前后对其进行的集中报道,容易让人误以为这是刚出炉的标准——它其实已经"待命"两个多月。

更值得行业正视的是,它并不孤单。以"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指南"为名备案的地方标准,平台检索结果共2项:另一项是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DB3301/T 0427—2023,早在2023年12月31日就已发布、2024年1月31日实施。若把范围放宽到"数据价值评估",省级层面也已有先例: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价值评估指南》(DB61/T 1809-2024)2024年4月3日发布、5月6日实施,至今现行。而广东省以"数据资产"为关键词在地方标准库中检索结果为0项,其2026年新落地的数据类省级标准是《健康医疗数据产权合规登记规则指南》(DB44/T 2891—2026),2026年7月25日发布、10月25日实施,侧重点在合规登记而非价值评估。

把这些备案记录排成一条时间轴,结论相当清醒:估值方法学并不缺位,"没有尺子"不是行业停摆的原因。贵州这份标准的实际增量,在于把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三类主流方法的适用场景写清楚,把影响数据知识产权价值的因素拆成指标体系,把评估流程标准化——它解决的是"评估机构各说各话"的问题,而不是"数据能不能产生现金流"的问题。

而且这类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DB加T),不具强制约束力;评估机构据此出具的报告,在资产证券化审核链条里也不直接决定一笔资产是否成立。痛点排序应该被倒过来看:第一是底层现金流的真实性与可归集性,第二是确权与可转让性,第三才是估值技术。用第三顺位的工具去解第一顺位的死结,很难真正激活行业。

四、政策大门没有关,关的是"空手套"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是:就在监管收紧数据资产ABS的同期,国家层面对数据资产化的表述反而更加明确。

国家数据局2026年6月3日印发、6月8日对外公布的《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国数科基〔2026〕25号),在"实施价值释放行动"部分第(十九)条写得很直接——"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率先探索开展数据集资产盘点、登记、评估等试点工作",并"鼓励探索数据集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资产证券化、数据信托、数据保险等多元资产化创新模式,拓宽数据价值转化渠道"。

这是"资产证券化"被白纸黑字写进国家级数据部门文件。但口径同样要看清:原文用词是"鼓励探索",没有试点名单、没有时间表、没有量化指标,属于倡导性表述,不能被读成"绿色通道已开"。

同一时间线上的另一块拼图,是国家数据局综合司2026年7月1日印发的《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国数综政策〔2026〕35号),目标是"积极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一边是确权登记,一边是资产化路径探索,两条腿同时往前——监管想要的显然不是关掉数据融资,而是把"真数据、真资产、真现金流"和"伪创新套利"分开。

对发行人而言,这条边界其实已经把下一批产品的写法说清楚了:能被证券化的,是从数据服务订阅、算力与模型调用计费、平台交易撮合等真实经营中沉淀出来、可逐笔穿透、可独立归集的经常性收入;而不是靠担保公司盖章、靠城投主体信用兜底的一笔应收账款。

五、接下来值得盯的四个信号

一是交易所端是否恢复受理,以及恢复后的问询模板会不会变——关键看是否要求对底层资产逐笔穿透、是否明确要求剔除纯信托贷款与关联方应收账款。

二是数据产权登记凭证能否被质押、入表与证券化业务直接引用。统一登记制度若能形成可核验的权属凭证,才是对"伪创新"最釜底抽薪的一击。

三是有没有出现第一批"真数据现金流"样板。哪怕规模只有几亿元,只要底层能穿透到独立于主体信用的经常性收入,其行业意义就远大于此前72亿元的申报量。

四是地方标准的引用率,而非新增数量。评估报告是否被审计、入表、金融机构尽调实际采信,比又出台几份指南更能说明问题。

从野蛮生长到精耕细作,往往要经过一段无人敢报的空窗期。三个月的急刹,不是数据资产证券化的终点,而是它第一次被要求回答一个最朴素的问题——除了那张估值报告,数据到底能不能自己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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