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机器人、脑机接口等200余项新技术,医保把定价关口前移
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医保部门宣布将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在新技术获准进入临床研究、新产品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之后、正式获批之前,医保部门提前介入提供价格政策指引,畅通价格立项绿色通道,并实行“一省立项、全国跟进”,推进获批应用与价格立项无缝衔接。同场披露的另一组数字是,医保在编制立项指南过程中已统一新增手术机器人、脑机接口等200余项相关价格项目。
对手术机器人和脑机接口企业来说,拿到注册证往往不是最难的一步。真正的卡点是证到手之后,这台设备在医院里按什么名目收钱、由谁来定这个价。
“有证无价”卡在流程末端
过去的路径是单向的:器械获批上市、医院采购装机,想向患者收费才去争取对应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政府指导价。而立项的节奏是“成熟一批、发布一批”——国家医保局分批编制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再由各省制定全省统一价格基准,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价格。
这意味着价格立项始终站在技术和审批的后面。一项新术式从临床出现到全国范围内有规范收费口径,要依次走完指南发布、省级对接、统筹区定价三级流程,企业只能先有证、医院先装机,价格议题才可能被排上日程。国家医保局4月披露的进度是:已累计印发39批立项指南,新增约180项涉及新技术新产品的前瞻性价格项目。
预立项改掉的正是这个顺序。时间起点被前移到“获准进入临床研究”和“进入创新特别审查程序”阶段,也就是产品还没拿到注册证,价格政策指引先给出来;“一省立项、全国跟进”则把原本要在三十多个价格管理单位重复推进的立项动作,变成首省破冰、其余省份跟进一次完成。
立项不等于报销,两条线要分清
需要说清边界:这次调整发生在“价格项目”层面,解决的是能不能合规收费,而不是基本医保基金给不给付。《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解读文本把两件事分开表述——价格端提出“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预立项制度,促进高水平医疗创新技术和产品加快临床转化”;保障端则强调“积极支持将新技术、新服务、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保保障”,重点支持发展以基本医保目录外责任为主的商保产品。该文本中没有“预立项即由基本医保支付”的表述。
这一点在手术机器人上尤其现实。机器人手术的收费通常由主手术费、机械臂辅助操作费和耗材构成,患者自付比例仍然偏高,目前仅上海等少数地区把部分机器人辅助腔镜手术纳入基本医保。从国家医保局披露的落地样本看,湖南已按手术机械臂的参与程度落地三档价格:导航1800—3600元、参与执行5000—12000元、精准执行16000—26000元,具体金额与主手术系数挂钩;侵入式脑机接口置入费在多数省份集中在6000—6600元/次,非侵入式适配费约960元。这些数字给出的是合规收费的参照区间,并不等于患者不用自己掏钱。
另一条支付改革同时在收紧。截至2025年末,按病种付费已实现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医疗机构全覆盖,结算出院人次占比91.8%,涉及医保基金约1.04万亿元。DRG/DIP是打包付费,一台使用机器人的手术若成本高于病组支付标准,超出部分理论上要由医院消化。预立项解决“有没有名目收费”,医院关心的“用了亏不亏”仍取决于病组除外、特例单议或商保衔接——针对新技术的配套支付规则尚未见官方文件,这是接下来最需要盯的变量。
设备降价之后,服务收费成了第二张账
产业侧的矛盾在于需求空间大、价格却先跌了下来。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4年美国机器人辅助腔镜手术渗透率已达21.9%,中国同期仅0.7%。而供给端,据MedRobot统计,2025年国内腔镜手术机器人中标90台,直观复星旗下达芬奇中标43台、占比47.78%,精锋医疗、微创机器人、思哲睿、术锐四家国产厂商合计占比同为47.78%。华泰证券研报统计,2026年上半年国内公立医院腔镜手术机器人公示中标总金额约3.20亿元,台均价由上年同期的1769万元/台降至1332万元/台,降幅约24.7%。
设备单价下行,意味着企业收入模型要从一次性装机销售,转向装机后持续产生的手术量。而每台手术的经济学能否成立,取决于能合规收取多少服务费用——预立项命中的正是这一环:它把“注册证—装机—入院—立项—定价”链条中最靠后的流程提前完成,缩短的是从获批到产生收入的等待时间。
临床能力跑在价格机制前面的案例还会更多。国家医保局方面提到,2026年3月全球首款侵入式脑机接口产品在国内获批上市,进入临床应用阶段;同年3月20日,华西国际机器人远程手术控制中心一天完成7台跨区域、跨洲际的远程机器人手术,最远传输距离达19000公里,而远程手术价格项目同样是新设。
接下来盯这五个信号
一是省级实施细则:预立项目前处于“试行”表述阶段,操作窗口、申报主体与审核流程仍待配套文件。二是口径衔接:发布会所称“200余项”与4月披露的“约180项前瞻性价格项目”,统计范围与截止时间是否一致,官方尚未说明。三是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医保部门称近期印发、按两年一调优化)是否会为机器人、脑机接口设置除外或特例单议通道。四是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及新器械纳入进展,这决定高价新技术能否拿到第二条支付路径。五是2029年基本实现省级统筹后,价格基准制定权进一步上收,立项—定价—支付链条会变短还是更集中。
政策真正改写的不是某一个价格数字,而是“谁等谁”:过去是价格机制等着技术和审批,现在要求价格机制提前等着创新。对前沿医疗技术而言,收费确定性来得越早,临床放量和现金流回正的时间就越靠前。
参考数据来源
- 财联社 · 【医保部门将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转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 2026-09-04 · https://www.cls.cn/detail/2473955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解读 · 2026-08-19 · http://www.nhsa.gov.cn/art/2026/8/19/art_105_21829.html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新技术价格项目定价落地 助力创新技术和产品规模化应用 · 2026-04-23 · https://www.nhsa.gov.cn/art/2026/4/23/art_14_2029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