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首推158个基层病种:同样的病,给医院的钱一样
9月2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和技术规范。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人在会上介绍,国家层面首次明确了基层病种,第一批包括31个DRG基层病种和127个DIP基层病种,合计158个;基层病种确定后,医保将实施统筹地区内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
这句话读起来平淡,实际改动很硬:同一个病,三甲医院和家门口的社区卫生中心,从医保基金拿到的钱将不再按医院等级拉开差距。
但它改的是医保与医院之间的结算,不是患者手里的报销单。政策能不能把病人真正送回基层,答案藏在遴选病种的两道门槛里。
这158个病,是怎么被挑出来的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副司长徐娜在8月17日的政策解读活动中给出定义:基层病种是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相关医疗机构具备承接能力且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其核心机制是"同病同付",即在一个统筹区内,基层病种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支付标准。
清单本身比数字更能说明问题。31个DRG基层病种中,内科病种27个,覆盖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感染、颈腰背疾病、冠心病等基层最常面对的病种;手术操作病种4个,是阑尾切除术、腹股沟疝手术、肛周手术、骨科固定装置去除术这类技术成熟的一二级手术。127个DIP基层病种中内科97个、手术操作类30个,覆盖呼吸、消化、循环、泌尿、骨骼肌肉等系统的常见病。
筛子的口径很明确。北京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冰介绍,DRG基层病种依据三大原则遴选: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基层就诊占比高、基层具备诊治能力;医疗费用相对稳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费用差异小。在此之上剔除含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复杂病例,最终筛选出基层住院占比达40%以上、或三级医院与基层费用差在30%以内的病种。国家医保局官网8月15日转载的解读文章还提到,急诊抢救处置、诊疗复杂程度较高、下级机构上转、基层收治能力不足的病种被剔除,一二级手术操作类适当增补。
门槛里藏着政策的算盘:入选的是不同等级机构成本差异本来就不大、但历史支付标准仍按机构等级拉开差距的病种。在这类病上抹平系数,不会让哪一方突然失血,阻力最小,却直接改变了大医院靠收治单纯轻症获取更高结余的收益结构。
改的是结算单,不是患者的报销单
需要划清边界的是,"同病同付"不等于"同价",也不等于患者自付变化。
国家医保局官网转载的解读明确,推荐基层病种是支付管理工具,不是诊疗权限的划分;收不收某个病人属于医疗机构诊疗自主权,参保人的就医选择权不因基层病种受限。文章同时强调,这不是强制执行清单,地方可结合实际细化调整,"推荐不是免责",不得以"国家推荐"回避属地责任。人民日报8月30日报道中,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重申"基层病种不是强制执行的清单"。
对普通患者而言,医保支付标准统一,改的是基金给医院的钱。个人要掏多少,仍取决于当地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不同等级定点机构的待遇政策,这套规则并未在本次发布会上同步调整。严冰的表述也是同一方向:"同病同付"不等于降低三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而是让支付标准更好匹配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向基层分流。至于"相同支付标准"在技术上是一个定额还是同一套点数,公开信息尚未给出答案。
为什么是现在动这一刀
把这半个月的节奏串起来,能看出政策是提前造过势的:7月9日的国家医保局上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支付方式改革还只表述为"开展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调整";8月15日官网出现"国家首次推荐基层病种"的解读;8月17日专门举行基层病种遴选情况介绍;8月29日人民日报披露已有5个省份印发配套文件、22个省份形成初步举措;9月2日正式发布。
杠杆之所以现在有力,是因为支付方式已经铺满大盘。2019年启动DRG付费国家试点、2020年启动DIP付费试点、2021年启动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印发2.0版分组方案,本次为第三版。据财联社转述,经三年试点加三年专项行动,按病种付费已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和医疗机构全覆盖。国家医保局官网转载报道引用的《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口径显示,按病种付费结算出院人次占符合条件总人次的91.8%,结算基金占符合条件住院基金的89.3%。当绝大多数住院费用都按病种打包,支付标准怎么定,就成了能直接改变医院行为的工具。
卫生体系一侧的数据同样在推着政策走。国家卫生健康委8月28日发布的《2025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5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106.5亿人次,比上年增加5.1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56.5亿人次,占比约53%(本文据公报计算),其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合计41.9亿人次,比上年增加2.1亿。同期全国入院29910.7万人次,比上年减少1281.3万人次;医院次均住院费用9768.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1.0%,次均门诊费用357.7元,下降0.9%;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增加14784个,医院数量却减少551个。
门诊量在往基层走、住院总量首次回落、次均费用掉头向下。支付方式改革已从"要不要全覆盖"进入"用价格标准引导结构"的阶段,基层病种就是这一步的具体抓手。
不是孤招:钱、人头和结余
同病同付并不单独起作用。据《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地进展,政策目标被概括为"基金流向基层、服务优在基层、待遇向基层倾斜"。配套动作还包括探索基层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相结合,推动签约居民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或家庭医生团队,稳步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引导中医药适宜技术下沉基层。激励端则要求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可纳入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服务性收入,分配重点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倾斜。
另一条线方向相反。8月25日,国家医保局围绕按病种付费"特例单议机制"组织两场专题座谈,地方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参与,讨论如何完善这一配套机制。基层病种抹平轻症收益,特例单议则为疑难危重和新药耗新技术留出个案空间,一进一放,构成同一套激励设计的两面。
接下来看这四个指标
第一是各地细则的出台节奏与执行时间。国家只给框架,本地病种范围、支付标准和执行节奏由各省和统筹地区确定,短期对费用的实际影响有限。
第二是支付标准的技术形式,包括同一统筹区内是否为基层设置额外倾斜加成,以及点数法下机构系数如何调整。
第三是基层接得住接不住。公报数据显示,2025年末全国乡镇卫生院33126个、床位142.8万张、卫生人员169.8万人,机构数量比上年减少20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580个、卫生人员85.6万人。支付标准上去了,能力、药品配备和人员跟不上,病人还是不会来。
第四是行为指标:三级医院单纯病例住院量与次均费用是否下降、基层住院人次是否上升、医共体结余留用规模有多大,以及158个病种是否会随动态监测机制扩围。
参考数据来源
- 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 · 《支付方式改革DRG/DIP3.0发布在即,国家首次推荐基层病种》 · 2026年8月15日 · https://www.nhsa.gov.cn/art/2026/8/15/art_14_21792.html
- 经济参考报(记者梁倩) · 《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再出实招 首批158个基层病种将实行"同病同付"》 · 2026年8月18日 · https://www.jjckb.cn/20260818/3a8cb96c527744d4afec6647c2b5a098/c.html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2025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新闻解读稿(新华网转载) · 2026年8月28日 · https://www.news.cn/politics/20260828/5cbfdfa2b89e494c90648f9e799d9f7a/c.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