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01条款新关税实施 马来西亚近七成输美商品获豁免
美国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实施的新一轮10%关税措施已正式生效。市场分析认为,新措施对马来西亚出口的整体影响低于此前预期,约68%的输美商品可避开新关税,贸易加权实际关税税率也略有下降。
联昌国际证券(CIMB Securities)最新分析指出,在马来西亚对美国出口商品中,约31.9%将受到新关税影响,低于此前依据第122条款措施估算的33%,意味着约68.1%的出口商品不受新关税影响。
报告指出,新措施使约33亿林吉特的马来西亚出口商品获得关税豁免,并将贸易加权实际关税税率由5.2%小幅降至5.1%。

美国于7月24日起正式实施针对马来西亚商品的10%关税措施,取代此前根据第122条款实施的临时关税。由于第122条款措施已达到150天法定期限,因此于同日终止。
联昌国际证券表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此次301条款措施,源于针对包括马来西亚在内60个经济体涉及强迫劳动问题展开的调查,目的是促使相关经济体采取措施,消除被认定违反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的行为。
目前,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适用10%的关税税率,泰国和新加坡则为12.5%。分析认为,这反映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已根据与美国达成的协议,加强禁止涉及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等相关措施。
在产品方面,棕榈油、棕仁油、油脂化学品、胶合板等产品获得关税豁免,新增豁免商品价值约21亿林吉特。此外,部分半导体测量及测试仪器也被纳入一般豁免清单。
不过,橡胶手套仍是受影响最大的出口产品类别,约65亿林吉特出口额需缴纳新关税;印刷机械零部件和医疗器械分别约有45亿林吉特出口额受到影响。
联昌国际证券同时提醒,美国针对全球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展开的另一项301条款调查仍在进行,调查范围涵盖包括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泰国在内的16个经济体。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虽已于今年5月举行公开听证会,但目前尚未公布最终调查结果及后续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