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资讯】柬埔寨电子商务增值税收入达4600万美元
根据最近的官方数据,柬埔寨税务总局(GDT)在今年前七个月通过电子商品和服务运营获得了4600万美元的电子商务增值税(VAT)收入。尽管没有提及与去年同期的比较数据,但今年前7个月的电子商务增值税收入略高于去年4月至12月征收的4400万美元。
柬埔寨税务总局一直在深入研究其他国家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增值税的管理情况。数字设备的广泛使用,疫情期间电子商务交易的增加以及金融技术的推动,都促进了该国的互联网和移动服务。
此外,截至去年11月,柬埔寨的手机用户数量下降至1950万,较2019年的2170万有所减少。政府自今年4月开始实施电子商务增值税,并对谷歌、Facebook、YouTube、阿里巴巴、微软、TikTok等公司征税。
自4月1日起,柬埔寨对电子商务交易征收10%的增值税。GDT总干事孔维博尔(Kong Vibol)先前曾表示,电子商务增值税是潜在的收入来源。他认为,这项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增加国家预算收入,并使外国电子商务交易在征税方面与本地运营商处于公平地位。
在过去,外国公司在柬埔寨不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2023年前7个月,柬埔寨经济财政部税务总局税收收入达到23.12亿美元,占预算目标的64%。该国有两个征税机构,一个是负责进出口货物征税的GDCE,另一个是主要征收国内税如所得税、工资税、增值税、财产税的GDT。政府的2023年目标是从税收和关税中获得55亿美元的收入,比2022年增长近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