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参照负面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