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嘉县法院日前在一起民间借贷案审理中判决债务人可不按和债权人约定利率还款,因为约定利率超过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而在以往案件中,法院往往对“超限”利率不予干涉。
央行周三发布了《2008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报告显示,民间借贷利率先升后降,其中浙江第四季度民间借贷利率为15.88%,季度环比下降1.5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