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