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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最长可贷40年:月供少636元,总利息多约20万元

2026-09-02 08:44:21

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据每日经济新闻援引文件,文号为银发〔2026〕171号),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上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具体期限由购房人与商业银行协商确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天之后,这条政策在银行柜台的执行状态仍然模糊。证券日报记者8月31日咨询各家大行客服,得到三种答案:建行称政策发布当日即按新规执行;邮储银行与交行称可申请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且合计不超过40年;农行客服则表示最长仍按30年办理,需等官方通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询问建行北京地区房贷人员,对方称“目前最长期限肯定是按40年,但具体怎么做还没确定”,估计最晚一周左右出细则。

月供确实会少,利息也确实会多,两件事发生在同一笔贷款上。需要分辨的是:这项政策对谁是真减负,对谁只是把压力往后推。

被误读的“负债率红线”,与实际改了两条线

新政在传播中常被概括为“家庭负债率红线从55%放宽到60%”,这个说法把两件不同的事合并了。

按照第一财经与国际金融报援引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调整的是银行单笔审批时的还款能力测算口径: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上限维持50%不变,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上限由55%放宽至60%。前者只看按揭这一笔,后者把借款人全部负债加总后与月收入相比,属于逐笔审批的偿付能力审查指标,与宏观层面的居民部门杠杆率不是一个概念。

另一条线是期限。文件将个贷最长期限延长至40年,同时明确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拟购住房的评估价值,首付比例由贷款人在最低要求基础上合理确定。两条合在一起的效果很直接:同样一个月收入,能批下来的额度更高;同样一套房,月供占收入的比例更低。

1998年施行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随新办法印发同时废止(据澎湃新闻援引)。30年这个沿用近二十八年的上限被改写,是本轮房地产信贷制度重构中与普通家庭关系最紧的一条;同一时间窗口里,国务院8月18日公布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844号),9月20日起施行,住房金融的规则调整是成批落地的。

636元与20万元,同一笔贷款的两面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按本金100万元、年利率3%、等额本息测算:30年期月供约4216元,40年期约3580元,每月少还636元,一年少还约7632元,前5年累计释放近3.8万元还款压力。中信建投银行首席分析师胡玉玮给出的行业口径与此接近——期限由30年拉长到40年,平均月供下降约15%。

代价在总还款额上。同一口径下再算一步:30年期累计还款约151.8万元,其中利息约51.8万元;40年期累计还款约171.8万元,其中利息约71.8万元。月供减少15%,总利息增加约39%,多出约20万元。

金额越大,缺口越明显。第一财经按本金300万元、利率3.05%、等额本息测算:30年期月供12729.16元、总利息158.25万元;改为40年期,月供降至10826.16元,每月少还1903元,而总利息按同一公式推算约219.7万元,多付出约61万元。

省下的钱集中在前几年,多付的钱摊在周期末尾。对现金流紧张的家庭,前者是真实缓解;对计划提前还款或收入将稳步上行的家庭,后者会吃掉拉长年限的全部好处。

细则、系统与三道看不见的门槛

银行端反应不一致,卡在操作层面。第一财经8月31日采访北京、山东等地多家大行及股份行人士,答复高度相似:还没接到通知,需要系统调试,“从国家政策到银行层面执行需要一些时间”。同一家银行内部也出现口径分层——建行手机银行“精选服务”与房贷产品介绍已标注“最长可达40年”,但客服查询北京、上海等地业务时仍答复最长30年。

即使细则落地,真正能贷到40年的人可能少于预期,卡点有三处。

其一是年龄门槛。据第一财经报道(财联社9月1日转发),多数银行尚未收到内部操作指引,已有银行明确可办40年期,但部分股份制银行设置“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75岁”,还有银行要求申请人在35岁以下。按此推算,40岁以后买房的人很难拿到40年期限;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交行南京某支行客户经理的说法则指向“贷款时年龄与期限相加不超80岁”,各行并不统一。其二是收入核算,月供要低于收入50%、全部债务要低于收入60%,共同申请人债务一并计入,收入证明的规范性要求反而更严。其三是存量合同,文件明确施行前已签订的贷款合同继续按合同约定执行,能否调整取决于逐笔审批。

对已放款合同,规则留出的是展期通道:延长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且原期限加展期合计不超过40年(第一财经援引新规展期条款,建行、交行客服向证券日报记者给出的表述与此一致)。也就是说,原本贷30年的最多延长10年,原本贷10年的最多延长5年,并非所有存量房贷都能一步改到40年。

不是强心针,是一道防断裂的安全网

政策出台的时点值得放进数据里看。据央行《2026年二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转引自第一财经),截至6月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6.29万亿元,上半年减少7163亿元,占全部信贷余额比重降至12.8%,同比增速连续13个季度为负。六大行半年报显示,其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合计约24.63万亿元,较2025年末减少5082.84亿元,而2025年全年减少约6966亿元。今年前7个月,居民部门贷款整体减少8271亿元,同比多减1.5万亿元。

换句话说,这不是一个“额度不够、需要放松期限来扩大投放”的市场,而是存量持续收缩、月供负担与收入预期相互牵制的市场。在这样的环境里,拉长周期的直接效果不是刺激新增购买:一是降低潜在购房者的月供门槛,二是在收入承压期减少存量贷款的违约触发概率——中金公司的判断方向即在于此,同时提醒最终偿债能力仍取决于就业与收入。中指研究院则把受益边界画在首套与改善置换群体上。它更像一道防止债务链断裂的安全网,而不是把成交量重新推上去的强心针。

该不该去申请,看三件事

值得主动去谈的有两类:刚结婚或生育、月供已占家庭收入近一半的家庭,用期限换现金流缓冲,代价相对可控;以及收入波动大的自由职业者与个体工商户,低月供意味着更容易通过审批。不建议跟风的主要有三类:年龄加总年限会被上限挡住的;手里有稳定提前还款能力的,多付的利息基本是纯损失;以及因为“能贷40年”而临时上调购房预算的——额度上升对应负债总额上升,在债务收入比上限放宽到60%之后尤其需要警惕。

接下来值得盯住三个指标:各银行是否在官网挂出正式操作细则(建行北京方面称“最晚一周左右”);分支行窗口实际受理的年龄上限是否统一;存量房贷展期是否被要求提供还款来源变化等证明材料。在这三件事明确之前,“40年”更多还是一句可以咨询、未必办得成的选项。

(本文涉及的文件名称、文号及条款,均据证券日报、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国际金融报、澎湃新闻等财经媒体援引监管部门发布信息;月供与总利息为等额本息、固定利率假设下的测算值,不构成贷款或购房建议。截至发稿,记者未能取得央行与金融监管总局官网的文件全文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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