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C携22州起诉亚马逊:被指伪造竞价多收200亿美元
美东时间8月31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联合22个州总检察长在华盛顿西区联邦法院起诉亚马逊,指控其在电商平台广告竞价中提交"虚假的第二名出价",把中标广告主的实际成交价抬到高于真实竞价结果的水平,且不向广告主披露。按纽约州与加州总检察长的口径,这一机制使超过120万广告主被多收合计200亿美元以上,其中包括数十万中小企业。亚马逊当天否认指控。8月31日美股,亚马逊收盘下跌2.5%,在七巨头中表现最差,盘中一度扩大至3.5%。
"多付一美分"的承诺,是这套定价的命门
理解这起诉讼,得先理解次价拍卖。亚马逊自2012年起在站内卖广告位,广告主提交暗标,系统按出价与广告和搜索内容的相关性综合排序决定赢家。关键在于付费规则:赢家不是按自己的出价付钱,而只需比第二高的出价多付最低金额。亚马逊在营销材料里把这句话说得很具体——赢家只付"比次高出价多一美分"。
这个承诺不是修辞,而是整套出价行为的支点。广告主愿意报出一个高于自己真实心理价位的出价,前提正是相信"反正不会按全价扣款"。一旦这个预期被打破,出价逻辑会立刻改变。诉状引证的亚马逊内部文件把这一点击穿:据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公布的内容,2023年一份亚马逊内部报告中,一名公司经济学家写道,如果广告主知道自己并非在真正的次价拍卖中竞争,他们很可能会报出更低的出价。
拍卖结束后,再补一个"第二名"
控方描述的手法,是在这个支点上做手脚。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称,调查结论是亚马逊的次价拍卖"是个幌子":亚马逊在拍卖结束后,提交一个更高的第二名出价,从而抬高中标者必须支付的价格;同时限制广告主接触拍卖数据,使结果无法被外部验证。这意味着广告主看到的价格既可能是真实的次高出价,也可能是平台设定的数字——两者从外观上无法区分。
这套机制被指控在流量最贵的时候加码。控方称,在黑五、Prime Day 等特殊购物日,亚马逊会把广告价格抬得更高。被推高的广告成本覆盖食品、杂货、药品等品类,这些成本进而可能传导到商品售价——不过需要说明,"消费者因此多付钱"是检方的推断链条,尚未被法院认定。
在案件材料可见范围之外,FTC官员在一场发布会上表示,本案调查审阅了通过调查传票获取的逾百万份亚马逊内部文件(据华尔街见闻转述)。换句话说,这起案件最有杀伤力的地方不在金额,而在证据形态:它建立在亚马逊自己的邮件、报告和数据之上。
200亿美元是什么概念
金额口径需要看清楚。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的表述是,亚马逊从"未被告知的广告附加费"中获得逾200亿美元;纽约州表述为广告主被多收200亿美元以上。两份原始新闻稿对起点年份的说法略有差异:纽约州称机制篡改始于2018年,加州称2019年起在次高出价之上叠加附加费,FTC新闻稿则把多收区间表述为2019年以来。这是同一笔钱的不同时间切法,最终金额仍要靠庭审中的拍卖数据核定。
把它和收入规模放在一起,能更清楚看到争议的位置。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披露,亚马逊每年产生超过680亿美元广告收入;市场机构据公司文件统计的口径为去年686亿美元。5年多累计200亿美元多收款,粗略对应每年约40亿美元,约为其年广告收入的6%。占比不算惊人,但这部分收入的性质是争议所在:它不需要新增流量、不需要新增广告位,也不依赖商家扩大投放,只是同一次曝光换了个计价方式。亚马逊未单独披露广告业务利润,因此这200亿中有多少构成利润增量,目前无法核算。
真正的代价可能不是罚款
诉状寻求的救济包括禁令、民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赔偿(加州新闻稿原文为 injunctive relief, civil penalties, disgorgement and restitution)。罚款量级存在不确定性:有媒体梳理指出,州消费者保护与不正当竞争法项下罚款可按日累计,每日金额可达数万美元,而亚马逊平台的广告展示量极其庞大,累计空间难以预估。这是市场推测而非法定上限,不宜把它当成一个确定数字来定价。
对亚马逊商业模型更实质的威胁,是机制本身被改造。一旦法院要求拍卖级数据可被外部验证,"平台既主持拍卖、又参与定价"的双重身份就无法继续——广告主议价能力上升,稀缺时段的溢价空间被压缩。程序化广告的高毛利,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定价不可审计的前提上。这也是为什么同类案件历来更常见的结局是和解加整改,而不是天价罚单。
亚马逊的抗辩集中在三个层面。据财联社报道,亚马逊表示其定价方式并不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相关说法与事实相悖;称FTC诉状本身并未举出消费者价格上涨的证据;并表示FTC的指控从根本上误解了广告商的运作模式。华尔街见闻转述的亚马逊声明还称,其广告拍卖在2019年至2024年间为广告主节省了80亿美元,同期经通胀调整后的平均每次点击费用基本持平。这里的争点其实很窄:检方主张的直接受害者是广告主,不是消费者,"消费者未涨价"能否构成有效抗辩,要由法院来回答。
接下来盯四件事
第一,看亚马逊是否被要求开放拍卖层数据或接受第三方审计——这决定广告定价机制是否被实质改写。第二,看广告单价的公开口径:如果亚马逊主动披露平均点击成本或竞价机制变化,通常是在为和解铺路。第三,看是否有广告主以本案为基础发起集体诉讼索赔,这会把监管风险变成现实的现金流风险。第四,看亚马逊其他诉讼的时间线,本案与针对其在线零售垄断的另一案叠加,会显著抬高整体和解成本。
这起诉讼不会在下周改变亚马逊的广告收入。它改变的是另一种东西:一个每年收取超过680亿美元广告费的拍卖市场,第一次被要求解释自己给出的价格是怎么算出来的。
参考数据来源
-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 新闻稿《FTC, States Sue Amazon Over Secret Ad Surcharge Scheme》 · 2026年8月31日 · https://www.ftc.gov/news-events/news/press-releases/2026/08/ftc-states-sue-amazon-over-secret-ad-surcharge-scheme
- 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 · 新闻稿《Attorney General James Sues Amazon for Fraudulently Overcharging Advertisers More Than $20 Billion》 · 2026年8月31日 · https://ag.ny.gov/press-release/2026/attorney-general-james-sues-amazon-fraudulently-overcharging-advertisers-more-20
- 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 · 新闻稿《Attorney General Bonta Sues Amazon for Deceptive Digital Advertising Sales》 · 2026年8月31日 · https://oag.ca.gov/news/press-releases/attorney-general-bonta-sues-amazon-deceptive-digital-advertising-sales
(注:亚马逊回应内容、股价表现及"每日数万美元罚款"上限、686亿美元广告收入、内部文件数量等为财联社、华尔街见闻等媒体报道口径,均已在正文中归因,尚未经法庭裁决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