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哨人”艾芬右眼几乎失明,爱尔眼科推卸责任?
艾芬--疫情发哨人,最近因为在爱尔眼科遭遇医疗事故,再次因维权被推上风口浪尖。
因为艾芬的知名度,这起医疗事故得以受到广泛关注,院方发文"连夜"调查,但目前仍显出维权弱势。这也不是第一次出现此类医疗事故。
艾芬回应爱尔眼科:推卸责任,混淆视听,避重就轻
5月初,艾芬经熟人介绍,来到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医治。检测结果为右眼白内障,建议换高档人工晶体。副院长王勇主刀,费用2.9万。
术后,艾芬表示视力倒退,但反应无果。
"术前我的右眼裸眼视力0.2,矫正之后0.4左右,但是到7月9日,去眼镜店配眼镜时发现右眼视力只有0.1了。"10月检查,结果被诊断为右眼孔源性视网膜脱离,呈灰白色隆起,屈光不正(右眼高度近视),近乎失明。
12月31日,此事开始发酵。1月1日艾芬在个人微博回复,1月2日武汉爱尔眼科官方发言。
艾芬在微博上发表长文,质疑爱尔眼科术前检测失误,着重关注以下三点:
1.未检查本应查的眼底,视网膜脱落本可治疗,被延误;
2.质疑摘除了本不应该摘除的白内障,白内障程度被误判;
3.质疑置换了本正常的晶体,高档人工晶体为多余。
爱尔眼科的回应避重就轻,混淆视听。主刀医生王勇表示"检查是检查了,但没有那么全面"。
回复上避开重点。在艾芬要求医院提供术前检测照片时,拿到一张白内障非常严重的照片,艾芬质疑被替换,和自己此前看到的明显不一样。
爱尔眼科的官方回复为:各项操作均符合规范。一时舆论哗然,也揭开了此前的多起相关医疗事故,原来这并不是开始。
爱尔眼科此前曾致患者失明
葫芦岛刘某左眼失明,法院判定爱尔眼科四级医疗事故。
2018年1月16日,刘某到葫芦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就诊,诊断为孔源性视网膜脱落后收入院,实施左眼行玻切手术,注硅油晶体植入。
2018年1月25日刘某出院。由于术后视网膜再次脱离,爱尔眼科未能及时发现,导致硅油不能取出,失去再次治疗机会。最终导致刘某左眼失明。
经锦州辽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左眼外伤现盲目5级,评定为八级伤残。
此事闹上法院,一审判定爱尔眼科医疗活动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原告23.63万元。
爱尔眼科的医疗事故上法庭,这并不是单例。患者范某就曾经历了一场长达10余年的法律维权。
2007年7月20日,患者范某因双眼近视到重庆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咨询手术矫正视力事宜,并在该院进行了各项术前检查,包括采集病史和眼专科检查、视光检查等内容。经检查,范唯的左眼裸视力为0.2,右眼裸眼视力为0.4,双眼玻璃体未见混浊。
2007年8月3日,范某到爱尔眼科医院复查并签署了《准分子激光屈光性角膜手术知情同意书》,当时范某因心存顾虑并未立即进行手术。2007年12月24日,范某再次到爱尔眼科复查,接诊医师将此次复查结果记录在2007年7月20日对应项目的检查结果旁。其中玻璃体复查显示"双眼玻璃体混浊"。2008年1月23日,范某在爱尔眼科医院接受了双眼准分子激光屈光性角膜手术,范唯术后出现黑影飘动、干眼症等症状,与爱尔眼科医院发生纠纷。从11年的一审到二审到17年的终审,漫长维权路,最终爱尔医院被认定30%责任,赔偿原告35.83万元。
艾芬医生与爱尔眼科的互诉之路嗨回继续,刘某和范某的例子也只是维权的一部分。
普通人的维权道路,漫长艰辛。艾芬作为医护人员,依然难以拿到证据,最终选择微博维权,舆论求真相。希望,正义可以站在真相的一方,普通人也能不靠舆论求得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