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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子与笑果文化合同纠纷,最大“亮点”竟是中信银行

2020-05-07 14:36:45

没想到,在知名脱口秀演员池子(本名王越池)和老东家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笑果文化")的合约纠纷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竟成了最大"亮点"。

5月6日下午,池子在新浪微博发布长文,2019年发现公司拖欠了很多应付的演艺报酬,未按合同给他账单明细。在提出异议后,笑果文化停止了他的工作,在和平解约未遂后,双方均提起仲裁,笑果文化要求其赔偿3000多万。

此外,池子还指出,笑果文化寄给他的材料中竟然含有他的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未获本人授权,便将其个人账户流水提供给笑果文化,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令人诧异的是,中信银行方面对池子的解释为"配合大客户的要求"。

这个说法引发了网友的质疑,舆论关于用户隐私的讨论不绝于耳,连续两天,中信银行的相关话题讨论都盘踞在微博热搜榜上。

"泄露用户隐私"的中信银行

作为中信公司旗下的国营综合性银行,中信银行为大陆第七大银行,中信银行竟然未经当事客户授权,仅仅因所谓的"大客户"需求而调取客户的相关信息,这不禁令人不寒而栗。

池子在微博中称,"你也没有我的身份证,你也没有我的银行卡,你也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令,笑果文化竟然能从中信银行拿到我近两年的流水还打印出来,你为什么不干脆把余额全取出来拿走呢?之后我们打电话给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说这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

5月7日凌晨,中信银行发布《致歉信》表示,"关于王越池先生(艺名"池子")通过微博反映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被调取一事,经我行核实,近期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开户支行,要求查询其为员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劳务工资记录时,我行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记录。对此,我们向王先生郑重道歉!"

并称"我行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虽然中信银行深夜通过微博向池子道歉,但还是抵挡不住网友的"热情"。中信银行的微博下方评论大多都是一片嘲讽,如"大客户才是客户,其他都是活该被糟践???"等。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法律对单位及个人的银行账户信息设置了极为严格的保护措施,商业银行必须严格依照《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定条件才配合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池子也在微博中表示,"以后不会再用中信银行的任何服务了,希望给大家鸣个警钟"。

此外,2020年3月,中纪委网站通报,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4月8日,最高检宣布孙顺德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而在此之前,中信银行也曾因违规查询、使用信息等行为而受到监管处罚。

201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存在未经同意查询个人或企业信贷信息的违法行为,太原分行被处50万元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处罚款9万元,直接责任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2017年11月24日,中信银行发布的《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告显示,该行多次因违规查询、使用信息等行为受到监管处罚。

而这次,作为在"大上海"的中信银行虹口支行,"大客户"可以在未提供账号和银行卡且本人未前往现场的情况下调取个人客户信息,这无疑引发了广大用户对银行信息安全的恐慌,细思极恐。

事实上,中信银行处于舆论风口浪尖不无道理,池子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是如何泄漏的、隐私权益该要如何保障。更重要的是,在此之前,中信银行就已经屡遭监管处罚,并无改善。

当然,微博坐拥近500万粉丝的池子可以利用社会影响力为自己维权。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普通客户身上或许根本没有机会来主张维权,中信银行暴露出的问题不可谓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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