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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2019-04-30 16:25:00

周五(4月30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从通知来看,具体包括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一是要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

二是要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价格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三是要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批复的纳入财政补贴规模且已经确定项目业主,但尚未确定上网电价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指标作废的除外),2019年6月30日(含)前并网的,上网电价按照《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规定执行;7月1日(含)后并网的,上网电价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指导价执行。

四是要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对应的I~II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保持不变,仍分别按照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执行。

其次,发改委明确要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具体来看,一是要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即除户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0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10元。

二是要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和"全额上网"模式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8元。

三是要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此前,4月18日,在北京举行的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技术方案可靠性与经济型分析研讨会,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陶冶表示,光伏的存量项目补贴拖欠问题短期可能还没办法解决,但2019年新增竞价项目的补贴可以按时发放,总量确定在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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