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就业性别歧视:招聘不得限定性别,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By 西海固
2019-02-21 22:19:00
2月21日消息,人社部网站发布的消息称,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保证妇女就业不会遭受性别歧视。
通知要求,招聘不得限定性别,具体的要求如下: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同时,不得以性别为由而限制妇女求职就业甚至拒绝录用,而且,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的条件等。
通知对存在的就业性别歧视的表现作了进一步的细化。通知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聘全过程,包括从招聘计划的拟定、招聘信息的发布到人员的招用,招聘不得限定性别 (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而限制妇女求职就业甚至拒绝录用。
同时,不得询问妇女的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的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用的标准,等等这些也是纳入反对妇女就业性别歧视中的。
为了确保相关要求得到落实,通知要求建立联合约谈机制,对于有违反招聘不得限定性别等要求的,一经举报投诉,将联合约谈相关用人单位,对于拒不配合和改正的,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对其违反招聘不得限定性别等性别歧视行为进行曝光。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BT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