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部分无人机试运行之前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审定
By 西海固
2019-02-15 11:24:00
2月15日消息,近日,民航局发布了《特定类无人机试运行管理规程(暂行)》,此举被认为是民航局在适应新技术条件下提出的全新航空管理措施。
规程有几大亮点,对无人机进行分类运行,同时融合了各环节的审定评估工作。据民航局网站称,此举"夯实了无人机运行管理标准和法规体系提供基础,对加快无人机新商业模式发展意义重大。"
规程表示,以下三种无人机在试运行之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审定,包括无人机起飞时的全重在25至150千克之间的,起飞全重在7千克至25千克之间但运行风险较大的,以及起飞全重150千克以上、运行风险较小的。其他的轻小无人机试运行之前则无需进行审定。
也就是说,除起飞全重在7千克以下的无人机运行、植保无人机、无人飞艇以外,其余大部分的无人机的试运行均可适用该规程。
规程要求,无人机试运行的审定监察工作由民航局统一管理。
关于无人机的相关法规规章,民航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称,仍然出于制定过程中。民航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在正式的无人机安全管理规章发布之前,"欢迎有条件的无人机运行责任人主动配合局方实施试运行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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