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企业预期 企业社保暂缓划归税务部门征收
出于稳定企业预期、不增加企业负担等考虑,企业承担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即企业社保)等部分将暂缓转交税务部门征收。
多家媒体27日晚间援引知情人士称,原定于2019年1月1日划归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企业社保在全国层面将暂缓执行。
据《澎湃新闻》报道,山东、福建、吉林三省税务部门于12月27日同时下发相关文件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含职业年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报道指出,文件未提及企业社保,从侧面证实了"相关人士"透露的企业社保划归税务征收在全国暂缓执行的信息。
《每日经济新闻》则援引华北某省份人社部门人士称,"现在基本已经确定,企业社保征收转交税务部门的工作暂缓。"
根据该报道,山西省税务局也已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山西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当中也未提企业社保。
根据今年两会期间机构改革方案,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基本养老保险一般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高于居民养老保险。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范子英表示,企业社保未与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两项社保同时划归税务部门征收,原因之一是为了"稳预期"。此前多数民营企业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一旦划归税务部门征收,不少未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企业担心社保费负担上升。此前还曾爆出少量企业被追缴多年前的社保欠费。
范子英还指出,今年年底明年年初整个税务部门工作量实在太大,包括最近的个税改革,可能在衔接上会有人手不够等问题,因此选择将工作量较大的企业社保暂缓划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