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韩日的进口丁腈橡胶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2.0%~56.4%
2018-11-08 12:05:00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自2018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7年11月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8年7月16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存在倾销,国内丁腈橡胶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存在倾销,国内丁腈橡胶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自2018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12.0%~56.4%)征收反倾销税。
韩国公司中,对锦湖石油化学株式会社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2.0%,(株)LG化学为15.0%,其他韩国公司为37.3%。
日本公司方面,对日本瑞翁株式会社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28.1%,JSR株式会社为16.0%,其他日本公司为56.4%。
丁腈橡胶是由丙烯腈与丁二烯单体聚合而成的共聚物,外观为灰白色至浅黄色块状或粉状固体。具有优良的耐油性、耐磨性、耐热性和气密性。丁腈橡胶的性能受丙烯腈含量影响,随着丙烯腈含量增加,拉伸强度、耐热性、耐油性、气密性、硬度提高,但弹性、耐寒性降低。
丁腈橡胶因其耐油性和物理机械性能优异,被广泛用于各种耐油制品,如O型圈、油封、胶管、软管、垫圈、胶辊、鞋底、输送带,以及保温发泡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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