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更新 外商投资限制措施减半
By 庄森
2018-07-01 09:51:0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和商务部30日联合发布了最新的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该清单在全国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在更多领域试点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最新被允许放开的包括种业、油气、矿产资源、文化和增值电信等领域。
修订后,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由上一年的95条措施减至45条。最新负面清单适用于所有自贸试验区,自7月30日起施行。
种业领域,将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外资股比由不超过49%放宽至不超过66%;
矿产资源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及核燃料生产的规定;
文化领域,取消演出经纪机构的外资股比限制,将文艺表演团体由禁止投资放宽至中方控股;
增值电信领域,将上海自贸试验区原有28.8平方公里区域试点的增值电信开放措施推广到所有自贸试验区。
与此同时,其他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
制造业中,航空制造、船舶制造中须由中方控股限制被放开;
公用事业中,电网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限制被放开;批发和零售业中,取消禁止外资在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的限制;
交通运输业中,铁路干线路网建设、经营须有中方控股限制被放开,铁路旅客运输公司须有中方控股限制被放开;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田"作用,在对外开放方面继续先行先试,探索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为更大范围扩大开放、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详细内容请见:
2017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新清单发布后2017版清单失效,此次作为新旧清单内容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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